滨建安办字〔2017〕11号关于印发《全市住建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隐患“大排查、快整治、严执法”集中行动推进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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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
滨建安办字〔2017〕11 号
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关于印发《全市住建系统 2017 年安全生产隐患
“大排查、快整治、严执法”集中行动推进
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县区建设局、房管局,开发区、高新区、北海新区规划建设局,
沾化区城管执法局,博兴县城管执法局,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,
有关业务主管局,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:
按照省政府安委会《关于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
“大排查、快整治、严执法”集中行动的通知》和市安委会《关
于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“大排查、快整治、严执法”
集中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住建领域实际,市住建局研究制定
了《全市住建系统 2017 年安全生产隐患“大排查、快整治、严
执法”集中行动推进工作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各自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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际,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,认真组织落实。
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17 年 4 月 1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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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住建系统 2017 年安全生产隐患“大排查、
快整治、严执法”集中行动推进工作方案
为进一步促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,充分发
挥“大快严”集中行动统领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
作用,推动住建系统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,按照省政府安委会
《关于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“大排查、快整治、严
执法”集中行动的通知》和市安委会《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
安全生产隐患“大排查、快整治、严执法”集中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
市住建局决定,将集中行动延期至 2018 年底。现制定 2017 年集
中行动推进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
批示精神,以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
展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6〕32 号)为指导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“争
一流、上水平”总体工作要求,以打造安全生产“精品工程”为目
标,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,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衔接,
重点突出建筑施工、城市燃气、市政公用行业等重点领域,将集
中行动作为一项提纲挈领的工作抓实、抓好、抓出成效,强化责
任落实,狠抓执法监察,重点攻坚,铁腕整治,促进全市住建领
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
的安全生产环境。
二、工作重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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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 年,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:
(一)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监察。一是继续深化安全生
产大检查。突出建筑施工、城镇燃气、市政公用行业等重点领域、
重点环节、重点部位,针对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,广泛发动,推
进全员执法,深入基层、深入企业、深入一线岗位,采取专家参
与、建立台账、限期整改等措施,以执法监察强力推动安全生产
工作的有效落实。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。严格督促企业建立健
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,完善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,做
到隐患整改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时限、预案“五落实”。三是加大
执法监察力度。根据本辖区、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,全面排
查摸底,制定周密执法检查计划,落实网格化、实名制监管,实
施“全覆盖”执法检查,杜绝责任“空档”和监管“盲区”,严厉查处
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,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。
四是强化包县区督查。市住建局班子成员和部分县级干部继续组
织做好县区包保督查工作。通过重点时段、敏感时期督查和定期
督查相结合的方式,聘请专家参与,突出督查重点工作内容,深
入基层、深入企业和施工现场,开展督查工作,加强工作指导,
层层传递工作压力,促进工作落实。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
大安全隐患、重大安全风险,通过强化执法、挂牌督办等方式,
强力督促整改。
(二)强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
制建设。一是坚持分类施策。全市住建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分
析本县区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,根据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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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模和行业特点,对重点企业,坚定不移的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
创建,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;对一般企业,全面推进双重
预防机制建设,坚决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,把隐患排查
治理挺在事故前面;对于规模小的企业,督促企业抓好风险点、
风险源排查,有效管控风险点、风险源。二是明确工作思路。要
以《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》和《山东省生产安
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》为指导,以“选标、立标、追标”
为工作思路,以“风险辨识要全面,风险共识到全员,风险标识
在眼前”为工作要求,按照省市安委会和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,
以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为重点,积极开展“两个体系”标杆企业
创建工作。按照“成熟一个、申报一个”的原则,市、县(区)
两级主管部门要抓好申报工作,树立一批市级、县(区)级标杆
企业。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,督促企业依法对标达
标,完善安全防控措施,全面有序推进。三是强化执法促进。以
新修订的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》为执法依据,把双重预防机制
建设作为主要执法检查内容,对逾期未改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行
政处罚,以强有力的执法保障滨安发〔2016〕11 号文件规定双
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目标的完成。四是狠抓事故防范。抓住坚决
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这个关键,全力实施《滨州市住建领
域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》,强化督导督查,
推进落实 4 个重点行业领域、17 项关键措施,着力解决安全生
产领域想不到、管不到、治不到的问题。
(三)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。建筑施工方面: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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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,开展以高大模板支撑、深基
坑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的专项整治。高大模板支
撑工程要严格执行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;深基坑工程要
抓好设计方案评审、施工方案论证和过程监控;建筑起重机械继
续加强产权备案、拆装告知、安全检验等环节的监管,重点加强
对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环节管理,根本上提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
理水平。全力防止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。
城市燃气方面:一是完善燃气工程管理制度。出台《滨州市
燃气工程管理规定》,通过完善燃气工程各环节的闭合管理,进
一步规范燃气管道、场站工程建设管理程序,从源头确保燃气工
程质量。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检查。组织开展全市燃气安全
大检查活动,对于重点燃气场站,继续聘请省燃气专家共同检查,
实现“专家查隐患,主管部门抓落实”,提高燃气安全检查技术
水平。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燃气从业人员培训考核。提高持证上岗
率,提升燃气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。
市政公用行业方面:加强市政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范,严
格作业规程和安全防护,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。做好城市道路、
桥梁、管涵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,保证市政路桥的安
全平整、保证市政排水管涵的畅通。加强供水、供热设施的定期
巡查、检测、维修和维护,保证供水、供热的安全稳定供给。强
化公园内各种游乐设施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力
度,对存在隐患或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,一律停止运营,防止
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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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。积极推进安全生
产诚信体系建设,把集中行动中隐患屡禁不止、发生典型事故的
企业纳入“黑名单”,及时向社会公布,实行联合惩戒。重点加强
对住建领域企业一线工人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,探讨推出
“警示短语”“口诀”“打油诗”等既不拘一格、脍炙人口又成效显著
的“精品教程”,切实做到先培训、后上岗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全市住建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
持续推进“大快严”集中行动的重要性,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
痹松懈思想,做到方向不偏、态势不变、措施更细、力度更大。
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
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和“属地管理”的原则,认真分析、研
判本地区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,结合实际工作情况,制定
具体的年度“大快严”集中行动推进工作方案,进一步强化措施、
明确分工、落实责任,确保集中行动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各县
区、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方案要于 4 月 30 日前报市局安委
会办公室备案。
(二)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。全市住建系统各级各单位要
把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“大快严”集中行动根
本落脚点,严格按照 3 月 31 日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(扩大)会
议强调的“三个不能代替”(安全生产事故对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
处理不能代替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,经济处罚不
能代替法律责任,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处罚)、“四个不能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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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事关安全生产的资金一分钱也不能省,事关安全生产的时间一
秒钟也不能省,事关安全生产的岗位一个也不能省,事关安全生
产规程一个也不能省)、“五个抓好”(抓好组织领导、抓好企业
法人、抓好企业业务骨干、抓好生产一线班组、抓好严格依法依
规管理)的要求,引导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各
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“大快严”自查自纠
方案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管理和生产现场各个工艺环节进
行“诊断式”“解剖式”全面会诊,严查事故隐患;本单位技术力量
不足的,要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、全过程、不留死角的“诊断式”
检查;要不断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,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
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。要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
理双重预防机制,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,从源头上防范事故
发生。
(三)狠抓工作落实。全市住建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本通
知精神立刻行动起来,把“大快严”集中行动作为贯彻年度安全生
产工作的主线,以执法为突破口,综合运用包保督导、集中执法、
“四不两直”暗访检查等方式,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
营建设行为。坚持凡检查必执法,严格落实“五个当场”工作制度,
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,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;能够立即整
改的,必须当场完成整改;不能立即整改的,必须当场下达执法
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;涉嫌违法的,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,
对关键性、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;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,当
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。坚持严字当头,对违法行为,要发现一起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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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处一起。要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,不断
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追责力度,确保集中行动落地生根,见到实效。
各县区、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《关于印发<滨州市住建领域
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滨建建字〔2016〕
47 号)中实行的旬调度、月通报制度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制度,
继续执行,局安委会每月对检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通报。
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 年 4 月 19 日印